更新时间:2023.05.02
网络金融诈骗: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
当事人对于网络金融诈骗案件应当及时对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其具有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同时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
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设置包含字母、数字或符号的复杂网络金融专用密码并定期修改。 2.应金融机构需加强对账户余额产生变动,诸如定活互转、投资理财等交易加固安全防护措施。 3.接到自称是电信局、邮局、社保局工作人员的
网络金融诈骗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虚假积分兑换奖品; 2、提醒账户余额变更; 3、冒充公安法等机构; 4、退款谎言; 5、冒充微信好友; 6、增加信用卡信息金额; 7、利用伪基站发送假消息。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网络金融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仿冒知名大型网站举办抽奖活动、嫌疑人仿冒知名大型网站举办抽奖活动,制作钓鱼网站,并通过电子邮件、短息、飞信等方式发送诈骗信息,谎称网民中奖,且数额巨大;以各种名义要求网购网民重复汇款、嫌疑人冒充卖家,在购物网站上与网民进行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