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也就是说工伤认定需要15到60天的时间。
有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去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从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去申请,则劳动者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去进行申请。
过了做工伤认定时间的,如果是因为以下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导致的,则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人社局不予受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一般需要在三十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职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三十日,而在单位不按规定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工伤职工一方需要在一年内提出申请。而社保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一般需要六十日;若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只需要十五日。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
工伤认定一般要60天。法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提出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