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夫妻共同财产中包括了夫妻的住房公积金,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离婚时可以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以对该部分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
婚后男方公积金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一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婚前已有的那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则认为是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所以在时,这一部分的财产是按照婚前的公积金所得按照个人婚前财产处分,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建造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
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入本经济组织的。增补部分归婚
商铺租赁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商铺租赁权若是在婚姻关于存续期间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商铺租赁权若是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