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丢失枪支不报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具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会构成严重的威胁。
有下列构成特征: 1、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方面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能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丢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对象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和国家枪支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枪支丢失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 (3)主要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枪的人员。 (4)主观要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特征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标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不报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要件是: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告;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丢失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