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合同到期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但还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当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终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合同到期后效力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则可以协商另行签订协议。如果对一方均没有造成损失,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对一方造成了损失,则按照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进行支付。 1、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
劳动合同到期不能自动终止,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合同终止的基本后果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 (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
一般来说,提前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合同约定了可以提前终止的情形,满足条件提前终止合同的,不算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
合同期满终止可以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期满的时候,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是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之外,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
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也会随着主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66条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并不意味着清算和结算条款也会随之终止。换句话说,如果补充协议是合同中清算或者结算的条款,这时候就算主合同已经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二者虽然都属于合同终止的范畴,但也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定义不同,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签订合同的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终止合同是指合同被履行完毕,或者尚未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