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且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或判决难以执行的。
债权人要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的财产,需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债权具有可给付的内容。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则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 (1)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 (2)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
有下列条件的,能够不执行行政处罚:行政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无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或者当事人的证据足以证明其没有主观过错的等。
离婚财产分配的基本依据为《民法典》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一、夫妻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 二、如果夫妻无法自行协商处理的,则由法院判决财产如何处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如下: 1、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 2、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
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债权具有可给付的内容。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则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的基本依据为《民法典》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一、夫妻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 二、如果夫妻无法自行协商处理的,则由法院判决财产如何处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院对离婚案件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我国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