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主要五点区别:行为内涵、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听证制度和评价制度。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三大行政行为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
可撤销的情形: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
行政许可不仅关系被许可人的利益,也涉及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与公共利益。利害关系人既有动力举报违法行为,也能够较为方便地发现违法行为。因此,法律赋予了利害关系人在发现违法行为后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的权利,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
可所谓撤销行政许可即取消行政许可,撤销行政许可,是指由行政机关撤销有瑕疵的行政许可。这些行政许可在实施过程中就存在违法因素,属于无效行政许可。根据本条的规定,有权撤销对被许可人的行政许可的机关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如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滥用职权;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该行政许可。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被撤销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公民有权对行政处罚进行监督。
《行政许可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
行政许可可以撤销。当出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决定,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给予不具有资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许可,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
注销是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注销的情形如下: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中,既有关于撤销的规定,也有关于撤回的规定。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
行政处罚是能申请撤销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程序违法的;行政处罚机关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