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行政诉讼二审审限是三个月。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算。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所需的时间:如果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需要四十五日;而二审程序需要三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申请延长。
行政诉讼二审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法》当中没有明确规定二审开庭的时间,只规定了上诉案件需要在收到上诉状以后的三个月之内就审结完毕,这其中就包含开庭的时间,所以具体开庭的时间由法院根据当时的情况自行安排。
行政诉讼的二审一般需要在三个月内作出判决。该期限从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计算,但是情况特殊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审的审限会适当地延长。
行政诉讼二审的开庭时间一般应由二审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择期确定。二审法院一般需要在上述期限内开庭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具体的开庭时间则由法院确定后,及时通知诉讼参与人。
行政诉讼的二审,一般需要三个月;如果情况特殊,法院不能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的,则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适当地延长。
行政诉讼二审流程一般要三个月内,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算。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我国人民法院所适用的行政诉讼程序中的二审诉讼一般需要三个月。法院需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经高院批准,或者高院经最高院批准,可以适当地延长二审的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程序中的二审一般需要三个月。法院需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经高院批准,或者高院经最高院批准,可以适当地延长二审的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案件二审一般需要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在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但是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审限的,则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