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7
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的构成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此罪对行为主体没有限制,任何人都有可能构成该罪,即本罪主体为不特定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客体
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一)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 (三)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
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武装部队使用的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证件的行为,都会影响到它
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客体为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客观方面表现为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武装部队证件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变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有: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本罪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仅限于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的构成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此罪对行为主体没有限制,任何人都有可能构成该罪,即本罪主体为不特定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客体
变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客体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武装部队证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
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四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此罪对行为主体没有限制,任何人都有可能构成该罪,即本罪主体为不特定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客
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四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此罪对行为主体没有限制,任何人都有可能构成该罪,即本罪主体为不特定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客
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构成是: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武装部队证件,武装部队的证件是指武装部队制作、签发的用于证明单位和人员的身份、资历、授权、许可、权属等事项的各类凭证和依据;客观方面是具有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犯罪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指多次或大量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武装部队的名誉或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等。
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要要件: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对行为主体没有限制,任何人都有可能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即本罪主体为不特定主体; 2、主观要件: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的。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伪造武装部队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