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延长诉讼期限的方式是: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直接延长;其他障碍可以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延长;在一审审理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上诉中,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
使下列情形出现就可以延长行政诉讼期间: 1、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需商请有关部门协助。 2、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被更换,导致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 3、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庭,影响在原审理
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时,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一般复议机关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不超过三十日。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但是情况负责,复议机关不能在该期限内作出决定的,则可以申请其负责人批准,最多延长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许可的期限规定为,除了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之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可以延长的。《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六十日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拘留期限延长是不可以的。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为人被行政拘留的,其拘留期限不能延长。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
行政许可的受理时间,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有效期的被许可人应在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根据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准予延续或不准予延续的决定,对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