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有: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有: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
取保候审保证金有下列规定:保证金的起点数额是一千元;以及保证金是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的。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
保证人将嫌疑人取保候审后是有义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须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
取保候审中的“人保”是指由公民个人对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提供保证,以确保当事人能遵守取保候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应该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进行保证,而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包括: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 基本信息发生改变的,要在一天的时间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立即到案; 不能干扰到证人作证; 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相关机关可以
取保候审保证书的填写,按照保证书上的提示,填写住址、个人信息以后,签字按手印即可。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可以取保候审,但其还应当具有以下情形之一:1、因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的;2、判处的刑罚可能是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3、判处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