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
补办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3、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夫妻双方自愿、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无人异议的,发给离婚证。
结婚登记程序有: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
结婚登记的程序是: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3.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有: 1、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即可领取离婚证。
办理婚姻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已婚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