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工地工伤保险赔付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
工伤职工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工伤保险机构需要赔偿项目如下: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伤残等级概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留有劳动关系且伤残等级在一至六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申请工伤保险赔付的办法: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
临时工已买商业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但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都必须购买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来依法共同赔付的,社保经办机构需赔付医疗费、康复费、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而用人单位需赔付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等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入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工伤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构成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保留劳动关系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