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书即工伤认定的决定,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有: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包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包括《病历》、《出院小结》、《误工期鉴定书》等。
1、受伤前的收入状况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被害人提供的工资条、被害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等; 2、误工时间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等。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 (6)有关旁证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向人社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