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处罚不予立案依据如下: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1、宪法。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行政法规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授权实施行政处罚和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三种。除此之外还需要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有确定的违法事实(包括初步证据和可能违反的法律条款、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三个依据
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第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第三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第四是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
税务行政处罚要由法定的税务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法定依据按照法定程序以法定的形式实施。包括主体法定、依据法定、程序法定、形式法定等。以事实为依据原则,设定和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税务机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
行政处罚不予立案依据如下: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