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买卖合同定金主要有以下规定: 1、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商品房买卖阴阳合同的效力的规定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商品房买卖阳合同无效;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符合法律规定的阴合同有效。
房产买卖合同的条款有: 1、买卖双方基本信息; 2、标的房屋的基本信息; 3、价格; 4、履行方式,必须要写明房屋过户等相关事项; 5、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6、其他条款。
房产买卖合同条款包括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房产买卖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有 (1)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表达订立和同的意思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3)双方达成订立合同的一致表示,以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做出承诺的方式来表示; (4)合同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以及法律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写明的条款是: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条款。
买卖商品房的合同条款有: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4.交房期限;5.权利担保;6.违约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