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股权是可以折价转让的,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
要根据股权的性质做不同判断。 对于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有限制;对于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无限制: 1、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
股权可以低价予以转让,因为股东是有权任意拟定转让价格的,国家对股权转让价格没有强制规定。但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公司对股权转让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未上市股权能溢价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溢价转让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溢价交易,这是法律允许的。
未上市股权能溢价转让,溢价转让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当事人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溢价交易并无不可。溢价转让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当事人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溢价交易并无不可。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显名股东一般而言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隐名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具有股东资格。隐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可以低价转让,但对外转让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同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股份是能低价转让的,但对外转让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同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有限制的。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股权转让先付款或者后付款都是可以的,主要是看双方在转让协议中的约定。股权转让需要注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关于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得到通知后二十天内不进行优先购买的视为放弃这一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