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法院宣布公司解散即刻生效。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
法定代表人一般不能申请解散公司。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解散公司的人员只能是股东,且一般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
法定解散公司包括以下4个条件: 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②股东会决议解散; ③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的。
公司解散之诉法定条件是: 1、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
公司法解散的规定内容:公司解散的原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债权承担主体是公司或者股东。公司申请解散时应当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存在债权的可以由股东主张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合并解散时不需要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解散,公司资金的处理方式有: 1、支付清算费用; 2、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