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工伤申请认定时间: 1、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申请; 2、用人单位未申请,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
一、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拒绝协助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工伤事件受侵害的当事人可以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工伤的行政复议申请。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的期限。
发生工伤后一般都要进行工伤鉴定。 1、单位应在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2、而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依法可在一年的期限内依法提出申请; 3、如果双方都不申请的,则工伤职工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
伤残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多久后可以做伤残鉴定,根据规定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工伤认定后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认定下来后,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
工伤复议期间的效力认定,具体如下: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3、只有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才能失去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