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目前全国的疫情形势有所缓和,全国也是基本都已经复工了,东莞除了部分封闭性的娱乐场所基本都已经复工了的。但是大家还是要注意对疫情的防控以及注意做好一系列的防护措施,减少出行、配合当地的体温检测、外出回来及时进行消毒、佩戴好口罩等。因为虽然目前
旧伤复发住院治疗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社会保险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如果工伤职工旧病复发,还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复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的情形,因此员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等工伤待遇。
职工工伤复发后可以要求获得工伤赔偿。例如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范围之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来支付;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来支付等。
每天上班时间是8个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超过8小时有权申请加班费。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工伤未在规定时间申请,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也超过了申请仲裁的期限,无法申请劳动仲裁了,但受害人和公司直接的侵权关系依然存在,受伤的劳动者和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到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主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