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具体如下,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义务,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中标合同是可以授权分公司签订的。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中标人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也是可以的,只要得到了发包方的同意,那么中标
公司合并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原合同继续有效。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总公司可以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可以的。且一般情况下,该合同只能以总公司名义订立,仅对总公司发生法律效力。但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具有独立财产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对分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就像是上下级的关系,分公司虽然可以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因此,如果有业务发展
不可以。但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订,公司法第14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