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办理流程: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
没有劳动关系可以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补缴社保。个人申请社保应当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办理。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续交养老保险时,根据自身情况分2种办理手续: 1、如果是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必须由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再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需要办理停保手续。携带《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前往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前,首先到原参保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个凭证是全国统一的。然后到新就业地参加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并携带以下资料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河道养鱼需要办《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具体程序如下: 1、养殖户提出申请,填写《水域滩涂养殖使用申请表》,同时提供水域养殖情况证明材料(当地村委会和镇加意见); 2、经县(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审核,符合水域养殖规划的上报县(市)人民政府;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
(一)一般账户转出: 1、申请转移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单位在职人员)到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申请转移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工伤保险办理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办理生育保险由单位统一前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保费由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