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一、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除作者以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二、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 1、合作作者。 2、职务作品的作者。 3、演绎人。 4、汇编人。 5、受托人。 6、原件所有权人。 7、自传者。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署名权是作者表明身份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尊重作品原本的表达不受歪曲,修改权是允许作者在某些情况下修改自己作品的权利。著作人身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它涉及到作者的人身利益,因此不可转让于
具体著作权特征如下: 1、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无需办理登记手续; 2、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该权利; 3、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者缔结双边协议外,一个国家法律保护的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
著作权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在著作权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作者完成作品的创作后自动取得著作权。继受取得是指当事人通过继承或通过与著作权人签订转让合同取得著作权的部分著作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按照以下方式,来取得著作权:自动取得,即作者在创作完成之后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但作者也可以向版权中心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版权登记,获得登记和公示的法律效力。还包括继受取得。
我国《著作权法》中所规定的作品种类包括: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 1.修改权,主要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2.保护作品完整权,主要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3.署名权,主要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4.著作权人的其他人身权利。
著作权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1、登记取得制度。注册取得,又称注册取得,是指以注册为取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注册后才能产生作权,也称为手续主义; 2、自动获取系统。自动取得作权是指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因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作权,不再
著作人身权包括:著作人在作品上表明作者身份著作权、著作人决定作品是否公布的发表权、著作人自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修改权、著作人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的保护作品完整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