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不是必须分居一年。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重点为夫妻感情,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果具有下列法定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
起诉离婚不一定能在婚姻登记地起诉。 婚姻登记地并非离婚诉讼管辖地,离婚应当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能在婚姻缔结地,姻缔结地应是被告住所地。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婚姻缔结地是被告住所地,可以向婚姻缔结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不是一定要到当地民政局才能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办理结婚时是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既可以去女方也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户籍登记有个“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一般来说,夫妻应该是居住在一起的,既然居住在一起,自然要一起转入。但现实生活中,因为户口与其它一些利益挂钩,很多人不愿迁到一起。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
不需要。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离婚不一定要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方式离婚。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离婚不一定要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要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
起诉离婚是不可以到民政局离婚的,只有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才可以到民政局离婚。 因此,需要到当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结果,如有一方不服可以继续起诉。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是同一地点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
起诉离婚应该去法院,协议离婚才应该去民政局。起诉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有: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结婚证、起诉状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想要法院分割财产的,还应该提交财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