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7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从而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这样便于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案件的管辖,适用起来范围较广,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事实的进一步侦查,便于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
(一)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
如果遭遇暴力强拆,则可以找公安机关;如果拆迁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房屋进行强拆,则当事人不能找公安部门解决,但如果拆迁机关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房屋进行强拆的,当事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但需要满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处罚太高可以申请破产,二者没有必然联系。只要满足破产条件即可申请破产,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不能申请再审的不一定是一审终审,二审终审的案件在二审后也不可以提出再审。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 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不是。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适用本章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
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复议应在七日内作出,复议不过向该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再申请复议;第二种方式是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向同级检察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