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哪个法院可以提出诉讼离婚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形下,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可以提出诉讼离婚。但如果被告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监禁、下落不明等的,原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可以提出诉讼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离婚诉讼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若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属于民事案件,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地域管辖原则。
离婚诉讼一般应当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实践中,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去被告的住所地管辖法院。我国采取的诉讼管辖是“原告就被告”原则,意思是说以被告的住所地管辖法院为原则。在离婚诉讼中也不例外,也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离婚诉讼中,原告需要去被告的户籍地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不在户籍地实际居住,在外有经常居
离婚起诉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节或者审理后做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在被告方的户口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