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起诉离婚后财产一般按以下原则分割: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被判重婚罪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诉讼离婚,分割财产的方式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诉讼不是财产同时分割,这是不同的诉讼请求,若是同时请求分割财产的,应当另行缴纳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共同财产才能够分割,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共同财产。
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而不同: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
离婚诉讼中房屋财产的分割: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
离婚诉讼中房屋财产依法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如果该房屋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的,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事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是无效的,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有转移财产行为的,有权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如下: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