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肩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本罪的罪犯,致使发生重大食品安
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既可构成本罪,即食品监管渎职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在主观上应该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行为或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
“以营利为目的”规定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罪的构成要件,然而作为典型的贪利性犯罪,除了科技发展带来的人类无法察知控制的“社会风险”外,促使两类犯罪频发
行为人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有以下三个区别,分别是: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犯罪指的是,规定在刑法典第九章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其中,较为重要的罪名是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对于两项罪名,刑法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第一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国家机关工作
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等,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滥用职权罪。而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主要区别是:该罪在主观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