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过期了之后,是不能再向人民法院就同一案件事实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期限则丧失诉讼权利。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不同于民事诉讼的时效制度,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仅在法定情形下予以扣除或延长。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需主动审查其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无须当事人的主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法定期限之内,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时超过诉讼时效的,对方有时效抗辩权。因此当事人需要在诉讼的有效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有效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则是十五日。
行政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办法为若是确认已过法定时效的,法院会驳回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第三十七条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
一、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 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
可以确定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主体的规定一般包括:一般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
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被告的确定: 1、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 2、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 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
行政诉讼中的合议庭可依法作出下列判决: 1、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撤销判决; 3、给付判决; 4、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 5、作出变更判决; 6、作出履行判决。
原告起诉时如果认为需要有第三人的话,可以直接在起诉状上列上第三人。行政诉讼法有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