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民法典》中行纪合同不属于单务合同,而是属于双务合同。法律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纪合同不属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仅限于代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我国民法典合同编明确规定了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中华人
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不属于单务合同,而属于双务合同。行纪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均收取报酬,委托人和行纪人在合同中均负有义务。所以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不履行合同约定不一定该合同就等于无效合同,合同一方违约未履行,未违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终止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一方当事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可以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一并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赠与人出现法定情况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订立后或者赠与人已经部分履行赠与义务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
技术转让合同对于转让方的要求: 1、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2、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3、发生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