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不一定担责。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
民法典规定借款展期后保证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对于变更了的合同内容,债务减轻的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家中的,保证人对于加重部分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借新还旧的,如果新债与旧债的担保人不是同一个人,且担保人不知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了此种约定的,则担保人不再对新找我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担保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约定的,则担保人应当继续对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新债与旧债的担保人是同
借款介绍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介绍人只是介绍借款人和出借人达成借贷的合意,并不是担保人,担保人应当签订担保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对借款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和贷款人的责任是不一样的,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偿还贷款以及相应的利息的责任,而担保人是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借款人不能免责。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还款责任的范围内向借款人追偿,享有贷款人对借款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贷款人的合法利益。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
担保的法律责任是: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若是担保人不偿还的,债权人作为担保物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一般不应承担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但一般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担保人的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可以免责。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为他人借款担保,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