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行政复议法》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有效,且不中止执行。行政复议期间,之前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依然有效,行政机关不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如下: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停止处罚吗 复议期间一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
行政处罚的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不因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暂时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以下是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停止行政复议的可以停止吗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能采纳。 行政复议申请一经提出,首先意味着行政机关的某项具体行政行为受到了怀疑,就其合法与否、合理与否已经产生了争议;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得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
行政复议的期限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其次是行政机关受理复议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 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我国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时,可自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
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体有下面几个特征: 第一,从属法律性。指的是不论哪个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及法定程序; 第二,裁量性。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根据相对人的具体行为,进行自由裁量; 第三,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