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股东退股股权转让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 2、股东会决议,尤其是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那么该股东会决议中应明确同意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在办理股权变更转让
股东联系不上也是可以注销公司的。只要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解散公司决议后,就可以依法定程序注销公司,并不要求所有股东都到场,都同意注销。注销公司首先要进行税务注销,取得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然后拿着两张通知书
由于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从而产生了股东派生诉讼。 侵害主要来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了规定,导致公司损害等。 股东派生诉讼要满足一定的程序性前提条件。 股东履行必要的前置程序,即请求。除因紧急情况,股东需诉前提
股东权利,即依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几个权益的所有者,享有什么权利、按什么方式、什么程序来行使这些权利。股东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晰具体的权利,其由法律规定的,因此在不同的国家,股东权利会有所差别;即使
公司内部股东转让股权的手续如下: 1、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的具体方式、转让对价等事宜。 2、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股权转让行为的决议。如果公司还有其他股东,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有权要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股东法定权利范畴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查阅权;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的权利;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红利的分配权。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作为投资
股东分红这样交税:对于个人身份的股东来说,股东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都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所以是需要交税的。对于法人股东来说,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的投资收益是属于免税的范围,所以是不需要交税的,所以在交分红所得税的
公司需要回购小股东股权的,可通过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的方式解决。具体方法为: 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是由股权的转让方及受让方订立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载明转让方及受让方的基本个人信息。此外,应当载明所转让的标的,所转让股权的价款以及价款的支付。股权转让协议应当明确双方核实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协议应着重明确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有质押的股权需要为有效真实的股权。不存在欺诈的情形质押的股权需要进行登记,只有进行登记过后的股权才能合法设立质押权,否则质押权不得设立,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股权的质押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登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
对于股东出资未到位其他股东可不可以起诉法律未有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对于出资不足的股东,足额出资股东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不能提起追缴出资款的诉讼的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起诉要求出资不足额的股东补足出资。出资不足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