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公安羁押时间可以抵扣服刑期。判处管制的,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1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时间是不可以折抵缓刑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判处缓刑前,被羁押的,是不可以折抵期限的。
羁押期间抵刑期的办法是: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期间折抵刑期仅适用于拘役、管制、有期徒刑。
判决前的羁押时间是能够折抵相应的刑期的,但是应当适用法定的折抵比例。《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折抵刑期从拘留开始。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
羁押可以抵刑期,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
合同一年的起始终止日期由双方自行约定,一般是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签订之日的前一天。双方也可以约定,签订之日生效后的另外一个履行起始时间至次年起始之日的前一天。合同的起始终止日期的定义,包括了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合同的有效期是指:当事人在
不可以。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限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不必把判决前的羁押日数折抵缓刑日期。
缓刑不能抵减羁押的时间,也就是被羁押期限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 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收监执行的,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先期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
缓刑不能抵消羁押时间。即羁押期限不能抵消缓刑考验期,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但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收监执行的,判决前期羁押时间折抵刑期,先期羁押一天,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天。缓刑考验期内未犯
一般在判刑之前有先被羁押过的,若之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之前先行羁押的期限其实可以对刑期进行折抵。不过,若是被宣告缓刑的话,因为并非是实刑,而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这样的情况下就算之前有被先行羁押,但是也不能对缓刑的日期进行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