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
需要承担的责任有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和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以及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人的责任包括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在债务人没有偿还到期债务的时候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有多个担保人,则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担保人需要承担下列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人的责任有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以下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1、
创业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公司作出犯罪行为而承担的刑事责任等。
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和保证等,贷款担保人的责任为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为:保障债权实现,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为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的责任根据其担保的方式分为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两种。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况是当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担保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