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0
窝藏包庇犯罪的管辖权属应属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
窝藏、包庇罪的认定方式: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道是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的人,但是依然为其提供住处、财物等的物质性帮助,使其得以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其中应当注意的是:1、所包庇的人是犯罪的人,仅仅指的是违反《刑法》的人,不包括违反其他法律的人;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所谓窝藏、包庇犯罪分子,是指两类行为:第一
可以按照下列标准来认定窝藏罪的主观形态:本罪的主观形态表现为故意。窝藏罪是明知是罪犯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构成窝藏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规定,窝藏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情形。该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窝藏罪中犯罪的人的认定: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人是窝藏罪中犯罪的
窝藏罪的认定方式: 1、主观上行为人只能是故意的; 2、客观表现为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或者用指使和资助财物等方法帮助犯罪分子逃往他处隐藏; 3、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4、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窝藏、包庇罪是指,行为人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还为之提供隐藏的住所和财物,帮助其逃匿、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窝藏、包庇罪本罪的罪犯,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行为人多次窝藏、包庇罪犯人数较多,时间较长的话
窝藏、包庇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法院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包庇情节严重的,应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事人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通常情况下,只有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实施犯罪后实施的,犯罪故意也是在与犯罪嫌疑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的,才会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嫌疑人通谋,商定在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为其提供窝藏、包庇的,就会成立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