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中国商标注册或中国主管机关,在中国法律允许情况下,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禁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档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对于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的图案,应拒绝其注册申请;对于已经注册的与驰名商标可能造成混乱的标记,应撤消注册。
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规定内容如下:《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
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有: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3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是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
申请保护驰名商标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情况,向商标局申请认定保护,商标局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认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有: 1、在已经依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情况下,对其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复制商品申请注册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如果已经生产的,应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有: 1、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1、就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恶意注册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3、其他保护范围。
我国《商标法》中对于驰名商标所适用的保护范围的相关规定如下: 1、就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恶意注册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3、其他保护范围。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如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
法律上对驰名商标有以下保护措施: 1、自该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上,且会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