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检察院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行为人被依法逮捕后,若在日后的关押期间,不符合羁押必要性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其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可以申请解除逮捕羁押,变更其他的强制措施。
检察院申诉不批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的,依然可以公诉。检察院虽然决定不批捕,但是可以继续提起公诉。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是可以分开进行的。提起公诉只需要查明以下事实: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检察院批捕后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开庭审理,但如果涉及到犯罪事实比较严重的,可以相关情况难以认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延长审查起诉的时间,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非法拘禁检察院达不到批捕条件是: 1、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2、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检察院批捕后当事人不签不影响批捕的法律效力。执行逮捕人员应责令犯罪嫌疑人签名,拒绝签名的,执行逮捕人员应当在逮捕证上进行注明即可。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有: 1、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3、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 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一般也不批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检察院批捕后不起诉的机会不大,具体如下: 1、检察院批捕后几乎百分之百的有罪; 2、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诉讼处分。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
被检察院批捕后会不会判实刑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大多情况下,当检察院做出批捕的最终决定,那一定是在收集了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之后才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