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无偿合同的违约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比如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赠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已没有重大过失
定金合同的违约责任: 1、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无效合同是不存在违约责任的。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只需要承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即返还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或者折价赔偿,并且过错方还需赔偿对方因无效合同所受到的损失。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其约定;未约定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大概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合同违约责任包括: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合同变更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
合同成立不可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缔约过失责任应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解除合同不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因先合同义务或附随合同没有按约履行的情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导致合同解除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从接收货物到交货,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迟延交付承担责任;货物已经交付收货人,承运人未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收取承运人收取的现金交付费的,承运人应当向托运人承担不超过成本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货物运输到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包括: 1、居间人应当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 2、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自行负担。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