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借款合同解除后抵押合同是无效的。法律关于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规定是,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所以,当借款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
买卖合同中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
房屋买卖已过户能解除合同。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解除买卖合同的处理方式: 1、当事人一方解除买卖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 2、如果是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之前损坏风险由卖方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买卖合同交付前,货物损坏一般由出卖人担责,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如果货物是由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由买受人担责。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的损坏风险由卖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标的物损坏、灭失的风险,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买受人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自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损坏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但如果出卖人已经交付货物的,或者已经交给承运人的,则损坏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卖合同交付前,货物毁损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但交付后,货物毁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而对于试用买卖的合同,其标的物在试用期间毁损的风险,是由出卖人承担的。
分情况,如果不需要运输,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如果需要运输的货物,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卖合同中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货物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 1、如果当事人约定由与争议相关联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