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民事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
1、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
法院会要求有关单位协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对方财产等措施。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民事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