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土地承包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依法成立;法定其他条件等。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自家承包地建农家乐违法,建筑可能被拆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只能用于兴建住房,如果用自家的宅基地建农家乐的,是属于违规使用宅基地的情形,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
订立包工包料建房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发包单位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资金是否充足;承包方的资质情况、社会信誉、财务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要约定明确合同价款、工作内容、具体责任、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责任、结算方法等。
建房合同包工不包料应写明: 1、发包方和承揽方的基本信息; 2、房屋信息、建筑面积; 3、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方式; 4、建房所需材料、承包价格、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
总承包人不能将主体工程分包。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不可个人承包。法律规定,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因此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 1、合同条文不完整,不严谨。 2、对一方过于苛刻的要求。 3、承包商对业主的经营状况了解不够。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可能出现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建设公告称施工合同由下列内容组成: 1、合同协议书,它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专用合同条款,它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