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配偶就有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配偶在法定继承中不能继承。
事实婚姻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继子女是未成年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事实婚姻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当视为存在婚姻关系。即双方互相享有法定继承权。
事实婚姻有孩子的,判决原则与正常的一样,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2周岁的孩子可以协议约定抚养权,约定不成,由法院判决;8周岁以上,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事实婚姻不享有继承权,因为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对方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
事实婚姻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因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房产继承的问题是:继承的房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取得的、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事实婚姻解除会遇到以下问题: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等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
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
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有遗产继承权。但目前来说,只有1994年2月1日以前才存在事实婚姻,如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共同生活只能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男女不互相有法定继承权。
事实婚姻配偶有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才属于事实婚姻。其余情形下双方是没有简历里婚姻关系的。
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有无继承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里的配偶是只经过结婚登记的配偶,而不是仅仅是同居关系的配偶。严格意义上,事实婚姻的双方之间,并不享有继承权。 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