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刑事诉讼法规定辨认笔录是证据的一种,侦查人员在查明案情进行侦查活动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让案件的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与案情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民事再审期限是六个月。但新证据证明却有错误,原来的证据是伪造的,原来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改变法官徇私舞弊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六个月,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
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规定:一般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捕的时间,即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有十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程序规定: 1、社会上出现了涉嫌犯罪的事件,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等原因而介入,进行初步调查; 2、侦查机关立案; 3、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
(2001年7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公布根据2020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决定》修订)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
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接受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属于各自的管辖范围,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立案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
刑事案件再审程序规定如下: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检察院提出申诉;2、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以主动提出再审;3、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刑事案件重审流程规定有: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二、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 2、依法排除原证据,主要证据存在矛盾; 3、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4、原审违反诉讼程序; 5、审判人员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