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对于人身伤害中受害人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如下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有精神损失费。目前,在一般案件中判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坚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则,防止将当事人的期望值拉得过高。数额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之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5万元的,应报请审委会研究决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责任有以下构成要件: 1、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 2、受害人的身体健康受到侵犯,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3、致害人行为与受害人所致损害间有因果关系; 4、责任由致害人进行承担。
交通事故没造成伤残一般不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护理费赔付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x护工人数。
当事人之间无有效约定的,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酌定: 1)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2)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过错方的认错态度; 4)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5)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 6)受诉法院所在地
离婚时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参考下列因素来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的手段;被害人实际遭受的精神损失的程度;侵权人自己的经济水平;接受诉讼的法院当地生活水平。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六点进行确定: 1、离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
责任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所作出的赔偿一般包括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强险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会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金,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当事人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车祸中的受害人能依法要求精神损失赔偿,但提前是造成了人身重大伤亡,遭到了精神损害。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如果仅仅是轻微的伤害的,是不满足精神损害赔偿条件的。
交通事故37责任的按照一方承担百分之七十,一方承担百分之三十多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即可。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一系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