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视检察院不起诉的理由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和第二百七十三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嫌疑人,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以
检察院不起诉国家赔偿是有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条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检察院撤诉,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
不起诉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我国有规定,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如果在调查之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只有做出这个决定之后才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而且时间是有限制的,必须是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第二日起的两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还能申诉。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当事人只是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是仍然可以进行申诉。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的,那么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的,那么可以向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省检一般是向高院抗诉,
驳回抗诉能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该这样申请: 1、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 2、人民检察院应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 3、依法对申请作出决定。
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监督的步骤: 1、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 2、人民检察院应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 3、依法对申请作出决定。
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被判处无罪释放是可以请求国家补偿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对于国家赔偿的申诉没有期间的限制,赔偿请求权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委会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随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诉。但申请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的申请是,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明确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充的全部相
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的申请是,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明确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充的全部相关材
检察院不起诉的可以撤案,但是法律并未规定检察院不起诉的必须撤案。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还可以补充侦查,收集新证据重新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