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单纯的借款行为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诈骗犯罪,但是如果行为人采取了欺骗行为,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主体可以是单位。构成本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将合伙资金挪用,一般不构成诈骗,而是构成挪用资金罪。诈骗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法律明确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从重处罚,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如果对累犯适用缓刑,就违背了我国刑罚的目的。所以,诈骗罪累犯不可以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诈骗案件中,被骗的钱能不能要回来要看是否把赃款已经收缴了。如果没有收缴到赃款,再怎么找人也要不回来。可要求公安机关追缴赃款,如果追赃不成功,受害人也可在判决后申请法院执行。
俩诈骗罪,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双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集资诈骗罪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此,本罪的主体
诈骗案可以在法院开庭退赃。同时,也可以在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审查阶段退赃,没有硬性要求。 犯罪嫌疑人如果想减轻量刑的,原则上是可以积极主动的退赃的,不能主动退赃的,法院也会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作为赃款退还受害人的。
数额没有处理过的可以累计。 1、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数额没有处理过的可以累计,即多次诈骗中,如果有⼀次达到起刑点,则其他次数的诈骗数额⽅可累加。 2、多次诈骗,总额达到起刑点,但每次的数额均没有达到起刑点,司法实践中⼀般不予累加,不按犯罪论处。
我国的刑法对诈骗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诈骗罪和借贷行为的界限是:借款人因为某种原因长期不还钱,或制造谎言、隐瞒真相骗取金钱,到期仍不能偿还的,只要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弄虚作假,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