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9
1、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 2、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5、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的。
对行为人不应当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虽然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有的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必须有人告诉到法院才追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庆幸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以下情况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这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呼应,目的是为了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认为是犯罪的即不构成犯罪,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根据挪用公款的用途、去向不同,挪用公款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数额要求不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
火灾怎么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因为火灾可以分为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灾,以及过失造成的火灾,所以需要分情况判断。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