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
以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资金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挪用资金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属于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标准。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
挪用公款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为:行为人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没有超过三个月未还但是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六百万元以上。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巨大是指三百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刑法中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不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1、挪用资金属于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超过600万元认定为巨额;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活动或者三个月以上未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