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房地产权的转让。除相关规定外,该行为还具有房地产权变更的特点,包括: 1、权利义务共同转移。这里的权利义务是指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分离时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未行使、未履行的部分; 2、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和附件
二者区别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出让主体只能是国家。 2、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出售、交换、赠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3、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
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合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应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与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当符合宅基地的申请、使用标准。
对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人的处理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
我国关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包括: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格5%以上20%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
行为人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指的是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行为人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要视情况而定,若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则可以依法转让;若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则不可以转让该使用权。若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则该土地是使用权转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内容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